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黄微)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加大其失信成本,近日,宣恩县委政法委、宣恩县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移动宣恩分公司、中国电信宣恩分公司、中国联通宣恩分公司,共同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通信进行限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通信进行限制的对象为已被宣恩法院公布为失信的被执行人。其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您谨慎与他(她)交往,并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宣恩县人民法院将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附纳入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送达给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三大通信公司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失信彩铃对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实行全覆盖。若失信被执行人为规避通信限制而更换手机号码,失信彩铃将根据实名制规定覆盖到新号码,实现无缝隙追踪,使其换号后仍受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擅自取消失信铃声,只有在依法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由宣恩法院及时通知三大通信公司撤销对其的限制。
办法还规定建立通信限制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宣恩县通信限制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宣恩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此次通过通信限制这一举措将老赖的失信行为公布给与其交往密切的人群,不仅在舆论上对“老赖”形成压力,还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交易机会、生存空间,使其陷入“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局面。
下一步,宣恩法院将积极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分批次筛选失信被执行人,对其进行通信限制,多管齐下,全方位打击“老赖”,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此也希望各位失信被执行人能够重拾信誉,再次绽放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