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 近日,鹤峰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成功拍卖房屋一套,这是自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鹤峰法院网拍成功的首例案件。
2012年4月,被执行人刘某、彭某用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一套房屋作为抵押向申请人农商行贷款26万元,合同期五年。2016年5月,被执行人刘某、彭某并未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申请人遂向鹤峰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鹤峰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刘某、彭某房屋优先偿还申请人农商行贷款。法院对该处房产进行评估后,将房产信息放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竞拍前,鹤峰法院通过媒体、微信、公告栏发布了拍卖公告,并对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最终该拍卖标的经过2轮拍卖,以41.28万元成交,
这是鹤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2017年3月开始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网拍成功的首例案件。网络司法拍卖在践行公正、公平原则,公开、透明交易的前提下,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了被执行人的利益、提高了拍卖的成效、促进了办案的效率。鹤峰法院今年还有三处被执行人财产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进行拍卖,有意向者的可通过关注鹤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京东网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