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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姻失败杀人罪犯李勇被执行死刑

时间: 2015-09-02 10:37 点击量: 49236

 

  因婚姻失败杀人罪犯李勇被执行死刑 与前妻离婚后,心中不愤,接连杀害3人。8月25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勇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12日,被告人李勇与沈某某(被害人,女,殁年33岁)协议离婚后,心存怨恨,产生杀害沈某某之念。同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李勇窜至村民罗某某(被害人,女,殁年66岁)家附近,用携带的木柄尖刀捅刺沈某某胸、腹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李勇又持刀来到罗某某家中,欲杀害沈某某与他人所生之子李某(被害人,殁年6岁)。罗某某见状拦阻并呼救,李勇遂在卧室内用尖刀捅刺罗某某颈部和胸腹部致其当场死亡。之后,被告人李勇又持刀捅刺李某的胸部一刀,李某受伤后逃至院坝,李勇在院坝边追上李某后又持刀捅刺李某背部,至李某当场死亡。2月4日13时许,李勇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勇故意杀人致3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被告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依法对被告人李勇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