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近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建立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办理实效。
一是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案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审核、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移交相关审判执行部门等工作。
二是建立保全“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实行优先保全。加快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完善保全风险评估,灵活采取保全措施。
三是建立多元化解“绿色通道”。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一律引导先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及时立案。
四是建立送达“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安排专人进行送达,能够采用电子送达的,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五是建立审理“绿色通道”。打造涉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专审团队,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工作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审理;当事人要求调解的,人民法院应于当事人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当事人要求不进行调解的,优先安排开庭审理;对开庭审理后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判决。
六是严格审限管理。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原则上在2个月内审结,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原则上在5个月内审结,特殊原因需要延扣审限的报分管院长批准。
七是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时应尽量缩短指定履行期间,努力快速实现胜诉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