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清廉法院”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部署“清廉法院”创建活动。
部署开展“清廉法院”创建活动,是湖北高院党组着眼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实际,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委部署要求,助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组成,对加强全省法院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铁军,对于推进新时代湖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规范审判权的运行,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制度建设是“清廉法院”建设的关键环节。一要抓制度的完善。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同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落实和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机制,用完善的制度建设确保司法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二要抓制度的质量。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院工作实际,要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直面矛盾焦点,通过硬规范硬举措,解决亟需解决而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三要抓制度的落实。要将审判权制约监督制度嵌入办案平台,体现在法定程序中,以司法大数据管理为基础,实现智能化审判全流程监督管理,可见可查可追溯可监督。
下一步,湖北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问责力度。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