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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热心释法 百姓满意而归

时间: 2017-11-07 11:43 点击量: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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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滕攀)张某与倪某一家因为水管过路问题一直有矛盾纠纷,近日,张某拿着记满了法条的笔记本前来找高罗法庭徐法官就与倪某一家水管矛盾纠纷咨询法律问题。

  因为张某一家接的水管在多年前经倪某一家同意从倪某家门前经过,现在倪某一家因矛盾纠纷不让张某家的水管再次从他家门前经过,擅自将张某家的水管砍断,张某认为,倪家现在不让张家的水管经过是侵犯了张某的用益物权。

  徐法官耐心解释用益物权的概念,表示倪谋砍断水管的行为是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但是现今倪某不让张某家水管从他家经过的行为并非侵犯了其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首先水管从倪某家经过只是得到事实上的默认,并未有签订正式的协议确认,其次张某并未有通过置换、租赁、转让等方式获取倪某家门前水管经过的道路,因此张某并未享有倪某家门前水管经过的道路的用益物权。

  经过一个下午的解惑释疑,张某终于明白自身对于法律的认知错误,并经过法律咨询了解到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