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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明理析法 耄耋老人终于有“家”

时间: 2011-11-01 19:44 点击量: 569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毛兴甫)10月28日,巴东县水布垭镇南潭村五组年近九旬的陈某在水布垭法庭法官的帮助下,起身来到了她的新家——水布垭镇铜铃岩村八组。望着忙前忙后的法官,陈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陈某的人生非常不幸,早年丧偶,仅有一女。后与他人组合家庭并抚养四子。1999年,早已出嫁的女儿因病亡故,紧接着丈夫也撒手人寰。年事已高的陈某一人单独居住,生活起居陷入窘境。由陈某抚养大的继子却以与她没有血缘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成年的外孙李某有心赡养外婆,但陈某的继子却从中百般阻拦。经村委会数次协调未果,陈某来到水布垭法庭请求解决。

    法庭在了解陈某的情况后高度重视,决定“特事特办”。10月28日,庭长罗杨军遂带领三名法官来到陈某家中,与陈某的继子座谈并从人伦道德、法律法规等两方面入手,宣传法律知识,解析孝老之理,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在征求当事人就陈某赡养问题的意见后,由法庭主持协调达成了陈某跟随外孙李某居住生活的协议。随后,法庭执行法官即帮助陈某迁往李某处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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